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2008]6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2007年版出口退税软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相关业务功能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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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8]6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2007年版出口退税软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相关业务功能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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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15 |
| 信息简介: | 各地应根据所辖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出口业务发生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方式,使小规模纳税人尽快熟悉并掌握申报系统的操作,确保2月1日起可以开始正式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