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国税发[2006]66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征退税部门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晋国税发[2006]66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征退税部门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6:26 |
| 信息简介: | 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企业发生变更事项,税源管理部门要填写《出口企业经营情况变动通知单》(附件2),通知综合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门要及时上报市级退税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