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浙江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依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遣散费、买断工龄支出的扣除问题。兼并(合并)企业支付被兼并(合并)企业职工的遣散费支出、改组改制企业买断职工工龄支出,报经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在10年内分期税前扣除。
近据反映,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我省部分地区渔业生产形势严峻,渔民负担较重,为配合省政府关于减轻渔民负担的有关措施,特明确如下:对个别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渔民),如缴纳车船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市、县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给予定期减免车船使用税的照顾。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的通知》(浙地税计[1999]96号)要求,自2000年1月1日起,省局分别在金华市、嘉兴市、义乌市、桐乡市和杭州市西湖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外出经营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嘉兴市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计税营业额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卖出价和买入价是指卖出和买入金融商品时的成交价格,不包括委托交易所需的任何税费。
凡符合税法第七条及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国务院国发[1999]13号文规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应在确定企业实际获利年度并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时及时上报省局,由省局审核后转报总局审批。
根据你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总体生活水平状况,经研究,同意对你市除破产企业外的其他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48000元以内的(含48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48000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如果可用于抵免两个或两个以上年度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额的,在计算第二个或第二个以上年度新增的企业所得税时,应剔除已经用于抵免的所得税额。
根据国发办[2000]12号通知规定,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和通用设备,凭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经研究,同意对你局所属除破产企业外的其他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48000元以内的部分(含48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48000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各参展者收取各项费用,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向参观者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经营棋牌、壁球、网球、乒乓球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上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扣除。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市委办[2000]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局对我市历年来出台的有关涉及税收优惠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认定下列文件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相符,不宜继续执行,予以立即废止。
为了加强我省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征收,采用按次预扣、按月结算、年终清算、多退少补的办法。
对电信部门采取折让方式销售有价电话卡,如果营业额和折让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让方式后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如果将折让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折让额。
企业合并、分立业务,选择按照总局文件第一条第(二)项和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的,涉及的企业在同一县(市)的,由县(市)国税局审核;在同一市地,不同县(市)的,由市地国税局审核;在省内不同市地的,由省国税局审核;有外省企业,也有本省企业的,本省企业的所得税处理,由所在地国税局通过省局转报总局审核。
基层信用社按规定上交县联社购建办公用房费用,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但县联社可将办公用房每年应提取的折旧,按出资额分摊给出资方,其中,基层信用社按规定分摊的折旧额准予在税前扣除。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向基层信用社分摊的办公用房折旧费用=基层信用社出资额/投资总额×年折旧额
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所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为了不断改进税务稽查人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实现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要求,各地要把执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纳入到稽查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考评、考核内容中,定期开展评比,对落实得力、成绩显著的稽查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需要中介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外,其余需要报批的税前扣除项目、减免税和退税,税务机关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建议其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
享受优惠政策的校办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有关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的具体操作办法,按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一[1998]1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地要协同各级经贸部门,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这项政策。当前要结合布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这一有利时机,宣讲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使每个企业都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熟悉申请程序。
从1998年1月1日起至今年10月份累计所发放的住房津贴,除以所属月份数,加今年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今年10月份工资、薪金加上全部住房津贴,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是指经国家版权局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核准登记并取得该中心发放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未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或者在销售时未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一律征收增值税。
最新内容
- 1宁建规发[2023]2号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
- 2青建工[2026]216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考勤与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
- 3鄂自然资发[2026]16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4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 5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6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7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
- 8闽税函[2026]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18号提案的答复
- 9闽税函[2026]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11号提案的答复
- 10闽税函[2026]85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6年8月]
- 2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二审,拟继续完善重整与跨国破产制度
- 3金规[2026]4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6年8月]
- 5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 6高新企业3个典型税务风险点
- 7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8以智税防风险 以合规促创新:药企如何筑牢税务合规防线
- 9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2026年9月]
- 10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