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积极推广电子证书。
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存量房权属转移业务(包括买卖、交换、抵债、作价入股、划转、赠与、继承和析产等业务),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有异议且要求进行调整的,适用本办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研究确定了辽宁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辽宁省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用于计算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职工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出;新业态劳动者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支出;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出。
为解决个人独资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4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
当前,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较大,有必要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作出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支持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提高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2017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应补缴的出让收益,由各油气企业按照油气井口所在县(区、市)统计销售收入、矿种、出让收益,并报送县(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上述费源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务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2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公告〔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注册或实际经营地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电子劳动合同,适用本指引。为用人单位提供电子劳动合同服务的机构,适用本指引。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税。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暂免征水资源税。
我省2024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期延长至2025年1月10日,请广大缴费人及时缴纳费款。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时,未缴足职工医保最低年限及实际缴费年限的,以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6%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自趸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辽宁省某房地产开发项目2025年1月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12月的预缴税款时,适用原预征率;2025年2月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的预缴税款时,适用下调后的预征率1%。
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沈阳市沈河区红十字会等27家单位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被认定为2025-2027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辽宁省大连工业大学校友会等19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省2024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并予以公布。
在辽宁省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辽宁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经营主体在选择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可扫码便捷获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随时扫、实时查,了解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有关情况,自主选择专业、诚信的市场化涉税服务。
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企业购买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软件、专利权等用于研发活动的相关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以科技创新券方式给予支持。
落实落细国家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各环节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用好用足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和人民银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支持政策。
本办法所指的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按康复服务实施的主体分为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实施的早期介入康复治疗以及由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实施的系统康复治疗。
大龄领金人员在省内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根据我国现行的政策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包括失败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比例与成功的研发项目一致,目前均为100%。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采集;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采集信息,毕业后转至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最新内容
-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 6桂财税[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 9闽财税[2026]11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 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6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8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9渝人社规[2026]18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