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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医保发[2024]2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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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0:06 |
| 信息简介: |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时,未缴足职工医保最低年限及实际缴费年限的,以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6%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自趸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