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700元调整为193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7元调整为19元。
结合抚顺市存量房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抚顺市存量房市场价格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并对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中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于2026年1月4日起执行。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现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自2025年12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2100元调整为223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900元调整为2080元。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现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如下调整。
振兴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元宝区、振安区、高新区由1900元调整为2080元;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1700元调整为1930元。
推进“互联网海关”和“数字边境”建设,实现24小时智慧通关。全面落实“无票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
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国家、省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从其规定。
推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购新补贴申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等“一件事”落地见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表单申请、线上一次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相关事项一站式办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自2026年1月1日起,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统一调整为按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征缴。缴费基数将根据每年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核定。
科研单位也可以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在赋权期结束后,科研单位可以进一步延长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期限。在赋权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长期使用权变更为所有权。
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换购住房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退税优惠政策。
为做好2026年我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6〕467号)要求,印发《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会同税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厅网站等多渠道,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办税流程,确保市场主体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助力企业减负增能。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省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从0.3%、0.6%、0.9%、1.1%、1.4%、1.7%、2.0%、2.3%分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
2026年继续采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省、市(含沈抚示范区)按比例配套资金的方式,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按照国家统一明确补贴品类和标准的总体要求,我省围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四个领域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对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各地不得自行变更补贴品类、调整补贴标准。
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等信息化系统,能够完成补贴商品购买,并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商品、交易、物流、发票等相关信息。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真实有效的电子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各区、县(市)、开发区税务局及财政局联合审核,铁西北一西路基督教活动点等14家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市具备2025-202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区县级),并予以公布。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沈阳市慈善总会等13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市具备2025-202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并予以公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待遇领取地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的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由每人每月16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68元,待遇领取地为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的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由每人每月14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40.5元。
全面落实生育津贴发放直达个人。依托医保结算清单,联动出生医学证明、生育通知单等相关信息,实现“政策找人”。开通参保群众确认收款银行账户掌上办事渠道,实现津贴申领“零跑腿、线上办”。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1〕26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25〕3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如下。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授教育或其他方式的,须在“全国平台”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强化政策研究,跟踪研判境内外跨境电商法规动态。开展关务、税务、外汇、知识产权等方面指导培训,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完善风险联合防控体系,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强化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网、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网址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小微企业单户最高授信额度5000万元。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应金融产品,积极开通“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
跨境电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原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延续使用,可以依法最大限度使用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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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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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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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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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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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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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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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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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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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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