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财税[2024]320号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财税[2024]320号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0:07 |
| 信息简介: |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税。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暂免征水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