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机关改变的(跨县域变更的、省工商局登记企业下放到属地登记管辖的、在市辖区内跨区变更且在市辖区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机关出具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迁址通知单》原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2005]258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动迁后回迁住房首次上市转让的,凡符合本地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符合《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六款“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的规定,应认定为管理公司自产权人处租入商铺,再由管理公司对外租赁的转租行为,应按服务业中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办事大厅办理印章刻制备案证明,改为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工商部门)直接出具印章刻制备案证明。
取得《福利企业证书》并通过民政部门年度资格审核认定的福利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后,免征福利企业该年度房产税。本公告所称纳税确有困难的福利企业,是指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福利企业。
在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实现工商登记注册与审批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数据互联互通前,各地工商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以适当方式将工商登记信息及时推送审批部门,以便审批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现将《关于印发<契税计税依据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沈地税发[2009]61号)中《契税计税依据核定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纳税人对核定计税依据有异议,可要求纳税人到征收机关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核定”废止,并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鉴于你局土地契税征收采用的方法一直为土地出让金及补偿合计与基准地价孰高,同时对发生的配套费均需缴纳契税的原则,因此,同意你局建议,对沈阳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配套费征收契税。
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备案项目清理结果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关于发布涉税备案项目清理结果的公告>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废止。
支持依托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群注册,对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加快实施市场驱动战略,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稳增长、调结构,现就立足职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对沈阳龙之梦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五建进行施工的行为,认定其为安装与装修工程的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上海五建,对沈阳龙之梦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6,000万元收入应全额按照“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根据《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10]201号)文件规定,现将辽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非普通商品住房和非住房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3.5%;
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
省局按照辽政办发[2015]54号第四条“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房屋,以租金为计税依据,按以下标准计税: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住房,按照综合征收率4%计征各税;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非住房,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按照综合征收率7%计征各税;
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的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革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革前已经贴花的,不再贴花。
发挥我市健康服务业资源丰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城乡居民对健康服务业需求巨大的优势,推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到2017年,全市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产业规模占服务业比重明显增加,健康服务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所使用的《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221XXXX3651X,《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赔款(给付)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221XXXX3651X。
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请示省局,省局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鼓励创业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优惠条件及服务空间。对经市级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基地(包括:科技孵化器、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下同)实际提供房租、水、电、采暖、网络等优惠条件的给予运营费用补助。
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后,在“一窗式比对”相符的情况下,在“报税处理”下,点击“远程清卡”按钮,或在“网上抄报”下,点击“增值税普票”的“反写”按钮,实现自动清卡解锁。
《沈阳市苏家屯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李宏蕾申请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的请示》(沈苏地税发[2015]7号)收悉。你局反映,李宏蕾通过司法强制转让形式,承受被强制转让房产,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申请代开发票。
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2015年以后增量部分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各地区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省。省对下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同时取消省对县提高消费税返还系数政策。
为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全面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范》,落实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和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税收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现服务上更好贴近纳税人、管理上更多便利纳税人、执法上更少干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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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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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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