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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税[2015]378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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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9:04 |
| 信息简介: | 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的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革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革前已经贴花的,不再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