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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工商发[2015]24号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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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9:16 |
| 信息简介: | 涉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机关改变的(跨县域变更的、省工商局登记企业下放到属地登记管辖的、在市辖区内跨区变更且在市辖区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机关出具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迁址通知单》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