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沈地税函[2015]71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沈阳国际纺织服装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沈地税函[2015]71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沈阳国际纺织服装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9:13 |
| 信息简介: | 符合《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六款“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的规定,应认定为管理公司自产权人处租入商铺,再由管理公司对外租赁的转租行为,应按服务业中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