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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5月份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税费征管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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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42 |
| 信息简介: | 相关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5月份申报期内未按期进行税费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如其在6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