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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财预[2006]52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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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1:48
信息简介: 《通知》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营业活动的企业。同时兼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的企业,能对经营的“服务业”收入单独进行核算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对收入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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