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和检查,发现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或非法取得税务行政审批的,由原来做出审批决定的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91号第九条规定,确定我市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村的应税所得率为5-2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8-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7-2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0-20%;饮食服务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7-25%,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0-25%;娱乐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20-4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25-40%;其他行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10-3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3-30%。
纳税人发生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以及按照“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35号)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允许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其他应收款,在申请税前扣除审批时,应提供逾期三年以上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证明资料。
关于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地产坐落地不在一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问题我市目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房地产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向其主管地方税机关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流便函[2005]8号)规定,对178种国产车辆型号属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预缴环节确定为区县级供电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做好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系统发行、专用发票的管理及其它相关税收管理工作,确保预缴环节增值税顺利征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原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年薪制个人所得税计税范围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 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纳税辅导、税收例会等渠道,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取消的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规定。
在乙方接手工程后,不向甲方支付资金,而是在商品房竣工后,双方分钱或分房(均是甲方负责销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按以房换地和以地换房征收营业税。
各级地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要建立纳税信息共享制度,每月交换一次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信息、非农业生产建设用地信息以及与纳税有关的各类信息,实现税收的源泉监控。
国税局管户企业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市(不包括县级市,下同)的,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在同一市的,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总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需要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由总机构直接向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报送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
纳税人在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时,
农电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两低于”标准,确定税前扣除额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使用规定的批复》(国税函〔2005〕193号)的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程序已被取消,《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领用对象已经失去了确认依据。
从1999年开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彻底脱钩、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全省税务代理机构通过脱钩改制的整顿,已逐步成为以注册税务师为投资主体的自主运作的独立社会中介机构,税务代理工作也已逐步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股权是一种按份共有权,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占股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企业所有者的权利。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检查本地区执行新版普通发票统一代码和发票号码工作落实情况,对个别用票单位及个人仍在使用旧版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做好旧版发票的收缴及新版发票的供应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推进乡镇政府转变职能,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要做到项目填报完整、数据准确。财务决算收入应如实申报,凡有合并其他收入的,要以实际控制、合作为依据,明细收入类别。
对个别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也可在企业纳税申报时,对以上加速折旧(摊销)的相关数据,做相应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处理。
取消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大税政三字[1987]333号)第三条“关于民政部门举办或经其批准备案的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房产,凡安置残疾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均予以免征房产税,不足百分之三十五的,应照章征税,对纳税困难者,可酌情减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个人从事福利、体育彩票销售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彩票的手续费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范围,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 (辽地税流[1997]43号)关于“纳税人在同一矿床内开采除主要矿种外的,含有多种可供工业利用成分的伴生矿,其税目按主要矿种所属税目确定”的规定,凤城市刘家河和四门子地区的硼铁伴生矿铁的含量高,应为主要矿种,资源税应按铁矿石征收。
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稳定房地产价格工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辽宁的大事。各市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来抓。特别是去年房地产价格涨幅偏高的地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下大力气做好控制住房价格工作。
严格审批制度。对已执行的非税收入项目实行年检制度;对上级部门出台的新项目,必须结合我市实际,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对需委托其它部门代收的非税收入要报财政部门批准。
从2005年度开始,辽宁省汽车贸易集团、中国辽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按税法有关规定,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人认定。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人认定。
各级税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再就业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沟通,紧密配合,严格依照《通知》精神,做好信息交换和协查工作,确保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最新内容
-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 6桂财税[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 9闽财税[2026]11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 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6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8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9渝人社规[2026]18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