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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5]10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凤城市刘家河棚铁伴生矿征收资源税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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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41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 (辽地税流[1997]43号)关于“纳税人在同一矿床内开采除主要矿种外的,含有多种可供工业利用成分的伴生矿,其税目按主要矿种所属税目确定”的规定,凤城市刘家河和四门子地区的硼铁伴生矿铁的含量高,应为主要矿种,资源税应按铁矿石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