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合国税函[2009]172号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合国税函[2009]172号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5:23
信息简介: 对正常申报的纳税人要在实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实管理办法》核定上报各品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严格申报管理和纳税评估,并跟踪有关价格变动及时上报调整最低计税价格;对帐证不全的小酒厂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采取核定征收。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