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市场融资、要素保障的支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向名单中所列“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扶贫捐赠的企业,可按《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享受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为了确保我省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河北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2020年10月13日至25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受票范围为石家庄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自2020年10月26日起,将电子专票受票范围扩至河北省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要求,促进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要求,现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三批)发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保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保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侧达到1%(合)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可于公历年度内的任一征收期缴纳车船税。依法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的截止期限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日。
纳税人应在房产购入或者建成后30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从购入或者建成的次月起开始纳税。并相应建立房产登记账册,注明房屋座落、用途、构造、间数、面积、房产原值以及建成或者购买日期,以备核查。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0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22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原则上实行属地征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及其他中央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缴纳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在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依托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参保用工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并联办理、结果实时共享,公章刻制等费用在线支付,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者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理。
国家和我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文件汇编(电子版)
2003年结转2004年的应退(免)未退(免)税款即截至2003年底累计陈欠退(免)税款,是指:出口企业2003年12月31日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右上角“出口日期”栏中所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出口货物中应退(免)未退(免)的税款。
经调查,污水处理属于国家鼓励的环保类公用事业项目,污水处理厂主要根据污水处理量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业务暂不征收增值税。
要高度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考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出口企业退税申报进度,认真做好利用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1月1日起,加油站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报送《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和《加油站税控装置出油情况统计表》,以便于纳税申报窗口按规定进行比对。
关于中央企业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办企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的核定问题,经商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按照劳动部门的工效挂钩管理办法。具体程序为:由拟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向隶属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确定是否实行工效挂钩。
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按季或按月结算。具体期限,由市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货运业税收征管实际情况确定。对代开票纳税人按一个季度或按一个月结算的,均应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结清上期税款。
随文印发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下放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中“处理意见”栏内的“主管国税机关”,是指直接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国税机关;“处理意见”栏内的“县(区)国家税务局”,包括县(市)国家税务局和省辖市市区税务分局。
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企业除外),经市级国税局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骗税行为及走私、逃汇、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规范政府与企业、省与市县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增收节支和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地区之间协调发展。
对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和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等,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和补充规定执行。
县公司取消法人资格后,作为市公司下设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变更税务登记,并凭市公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土地增值税计税单位原则上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特点选择的成本核算对象相一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既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其他房地产的,不论其是否属于同一立项项目,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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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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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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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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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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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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