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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函[2003]780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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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1:15
信息简介: 2003年结转2004年的应退(免)未退(免)税款即截至2003年底累计陈欠退(免)税款,是指:出口企业2003年12月31日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右上角“出口日期”栏中所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出口货物中应退(免)未退(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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