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国税所发[1999]140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晋国税所发[1999]140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7:40 |
| 信息简介: | 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外国居民,在2000年10月31日前,能够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仍按照省局晋国税所发[1999]138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中关于税收协定国家居民征税问题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