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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国税征发[1999]57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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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7:38 |
| 信息简介: | 为便于管理,出口发票统一纳入各级发票管理部门管理,出口发票基本联次为六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出口退税联,第四联记帐联,第五联海关报关联,第六联外汇核销联。各用票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联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