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收费银行省分行可在《专用发票》和委托收费单位印制的企业衔头发票中任选一种发票使用。发票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由各代收费银行省分行报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同意。
为进一步优化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省局对《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黔国税发〔2005〕11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自文到之日起,各地印制发票应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普通发票票样进行排版,不得擅自更改或自行设计发票票样,对确需改动或启用的发票应报经省局同意,对发票联次增减的需报省局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规定,同意你局对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增个人股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7年9月起,省局在遵义市部分超市、商场、药店试点推行了卷筒式普通发票。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发票开具日趋规范,经营者、消费者用票索票意识不断增强,试点单位税收收入大幅增长,成效显著。
“纳税申报表”指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时所需填报的各类申报表,“涉税事宜申请审批表”指纳税人依法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所需填报的各种表格。取消收取工本费的纳税申报表、涉税事宜申请审批表由各地按照规定的样式印制后免费向纳税人提供。
严格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黔国税函〔2008〕196号)文件要求,对照省局下发的统一发票票样做好发票印制前的排版工作,并根据省局审定后的票样印制发票,不得擅自印制,确保通用普通发票的规范统一,方便普通发票真伪查询。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适时对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际情况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地税、国税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煤炭企业税务登记注销及变更信息等,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有效开展登记认定、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款征收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201号)的要求,省局对本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对报批类减免应按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备案类减免税,无论金额大小,均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税务局进行备案管理。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报备时间、应报的资料等,由备案机关确定。
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地方税务机关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9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代开货物运输发票而缴纳的税款,主管税务机关不予退税”。
为规范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2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贵州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审核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加强审核管理和优化服务的关系,制定切实措施,既按规定及时办理年度申报事项,又不断提供年度申报质量。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按规定我省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以及省内总机构的预缴税款,仍维持原缴库级次不变。汇总清算后中央财政调库分配给我省的企业所得税,先缴入省级金库,再由省财政通过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对下分配。
开发项目位于贵阳市城区的,按照20%比例计算。开发项目位于贵阳市郊区的,按照15%比例计算。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市、州、地所在地城区及郊区的,按照10%比例计算。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开展对零申报企业的核查。要对零申报企业为什么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而又长期存在和保留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要从了解是否购买了增值税、营业税等发票信息入手,核实企业应税收入。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由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分局、所)审核。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相关资料,但最迟不得超过汇算清缴截止日。
对已确认的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公益性捐赠或办理转赠时,应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事业接受捐赠收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票据使用单位向省财政厅购领。
依据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对条件允许的煤炭行业纳税人,可逐步推行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电子申报、网络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
贵州省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依法缴纳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收有支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缴纳的建会筹备金,属于委托贵州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范围。
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委托代理银行代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一律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财政票据。
各地要注重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分析评估,及时跟踪和反馈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建言献策,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纳税人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自行对照减免税条件,如实填写《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备案。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备案的,不得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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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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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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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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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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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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