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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函[2008]241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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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2:21 |
| 信息简介: | 严格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黔国税函〔2008〕196号)文件要求,对照省局下发的统一发票票样做好发票印制前的排版工作,并根据省局审定后的票样印制发票,不得擅自印制,确保通用普通发票的规范统一,方便普通发票真伪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