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附件4中“营业利润”栏内“减免税额”,是指因非居民企业按税法规定在我国构成机构、场所,而按税收协定有关条款规定尚不构成“常设机构”所发生的未征税税额。
建立台账制度。对试点企业货物出口后210天内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可要求该企业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并在本市范围内建立统一格式的台账,记录出口货物相关数据,加强后续跟踪监管。
为规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行为,保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的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沈阳商联汇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的商联汇通“商联卡”业务,应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三联),所属行业为服务业。沈阳商联汇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发行“商联卡”时,按销售“商联卡”的金额全额向购卡用户开具发票,根据该公司收取的交易服务费金额征收税款。
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在本地开发、施工的项目,财务核算只能使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所开具发票,对外埠或其他区域开具的营业(销售)收入发票,税务机关不准予列支。
在辽宁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四条规定条件,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经研究,同意自2010年1月1日起,中石化辽宁分公司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由中石化辽宁分公司汇总计算其省内所属机构的实际利润,在省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暂按60%的比例就地预缴,各市、县分公司及所属加油站不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06]446号)第七条规定,对未核定开采回采率和难以考核实际回采率的采矿权人,其开采回采率系数值应为1-1.5。具体系数由执收单位根据实测等有关情况核定。
各市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科学确定本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具体执行标准。同时按照省局规定标准,区分不同房产类型,制定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率。上述标准应及时向纳税人公告,同时报省局备案。
为加强对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税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制定本办法。
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时,主管地税部门应要求纳税人据实填写《家庭唯一住房申报及审核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销售不动产发票(联)和主管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凡认定需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及时下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进行清算,履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不得违反清算程序操作,严格按《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辽地税发[2007]102号)文件执行。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第四条规定,规范核定征收工作,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率暂定为不低于5%。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税收管理员是指县区地方税务局所属分局(税务所)和管理科、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分局的税务所和管理科(以下简称管理科所),以及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机构中,从事办税服务、税务执法和税费源管理的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完成后,由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费用支出大、负担重,对此类企业自身(不含只向总公司交纳管理费的公司或项目)承包施工的工程,可按不低于8%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并报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核定,是指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经营时期和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算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如未取得预收款,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虽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即建筑工程完(竣)工、验收或工程交付使用的当天。
《通知》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兼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的企业,如能对经营的“服务业”收入单独进行核算,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对收入全额征税。
纳税人符合《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辽地税发[2007]102号第五条之规定,应在满足清算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税款手续,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清算项目竣工时限为核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工作竣工验收备案书》之日。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8号),我局对2010年6月30日前下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0年12月6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你局《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沈地税发[2010]1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于2008年11月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时形成资本公积17,730,796元,其性质为资本公积金—股本(资本)溢价。
地方税收的缴纳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省地方税务局印制。地方规费的缴纳凭证由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省财政厅印制。采取电子划缴方式缴纳地方税费款项,可由银行结算凭据代替缴纳凭证。
税收自查的对象为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生产及经销、交通运输、广告、餐饮、娱乐、健身会所、美容美发、通信、金融、保险行业的纳税人;发生资本交易行为的纳税人;近三年未经过地方税务检查的纳税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的要求,以《辽宁省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标准》为模版,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提出沈阳市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由于火灾事故受损的纳税人自火灾发生次月至恢复正常经营次月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各征收局对辖区内截止2010年12月末的应清算项目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防止漏户漏项,做到心中有数,于2011年3月31日前上报《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表》。对以后年度新增加的应清算项目也要填报此表并按季(季度终了10日内)上报市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全省国税系统将广泛收集涉税信息,对列入自查范围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集中评估分析,结合纳税人自查情况,选择存在纳税疑点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对稽查发现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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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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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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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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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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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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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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