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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10]17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沈阳商联汇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具发票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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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2:15 |
| 信息简介: | 沈阳商联汇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的商联汇通“商联卡”业务,应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三联),所属行业为服务业。沈阳商联汇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发行“商联卡”时,按销售“商联卡”的金额全额向购卡用户开具发票,根据该公司收取的交易服务费金额征收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