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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发[2010]132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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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2:16 |
| 信息简介: | 《通知》附件4中“营业利润”栏内“减免税额”,是指因非居民企业按税法规定在我国构成机构、场所,而按税收协定有关条款规定尚不构成“常设机构”所发生的未征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