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与人民银行国库库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营改增”税款及时、准确入库;负责内部会统人员的培训辅导,确保税款的正确核算;负责相关数据的测算、整理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从事混业经营的纳税人,应在2012年10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从事单一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在2012年11月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税项目与非减免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税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实现新旧税制转换,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已按照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从2012年9月1日起,荆州江津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应纳税额,采取本部和各分公司按比例分配税款,各分公司按销售收入配比予以分税的办法。
湖北省符合《通知》规定范围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即日起,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将对你单位的经营范围、年应税服务额、财务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确认,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在“你好!中国”框架下,按照“稳定东北亚、拓展港澳台、发展东南亚、探索欧美大”的开拓方向,深耕10个以上国家(地区)入境旅游市场。推进离境退税服务,推动“即买即退”措施。
保障出口退税办理全流程畅通提速,对资信良好的一、二类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除四类企业外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
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按照行业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具体学习时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为纳税人代开的货运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货运专用发票,第五联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有权审批税务机关应按照鄂国税发[2009]189号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审批决定并下达《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结果通知书》(详见鄂国税发[2009]189号),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统一出件。
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明确我省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促进安全发展,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的规定,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相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核实,现予发布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坚持查账为主、核定为辅的原则。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一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确定征收率,其中,普通标准住宅核定征收率为6%,非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为8%。
招商引资是构建体现吉林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的各类人员及农业转移人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的可按规定申领病残津贴。
职工在我市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款的30%降至20%。
省内参保女职工可在省内就近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含省内异地参保人员)直接享受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待遇,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生育类别进行录入,直接享受生育备案“免申即享”服务。
纳税人缴费人在选择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可扫码便捷获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随时扫、实时查,了解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有关情况,自主选择专业、诚信的市场化涉税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和领金人员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办理时限,完善参保服务事项流程,及时共享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和补差补缴数据,做好转移接续工作。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非营利组织,由省税务局受理申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由同级税务部门受理申请,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免税资格有效期5年。
针对个别企业“减员不离岗”的苗头问题,做好风险提示。要与医保部门进行数据共享,落实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政策。
全面落实养老服务土地支持、财税扶持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现行规定持续落实税费优惠、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政策;水电气热暂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可采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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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面积
- 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关于上海市2026年度-2028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5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6--2028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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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冀税建议字[2020]46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0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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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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