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鄂国税函[2012]167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荆州江津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鄂国税函[2012]167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荆州江津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37:37 |
| 信息简介: | 从2012年9月1日起,荆州江津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应纳税额,采取本部和各分公司按比例分配税款,各分公司按销售收入配比予以分税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