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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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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37:20 |
| 信息简介: |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坚持查账为主、核定为辅的原则。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一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确定征收率,其中,普通标准住宅核定征收率为6%,非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为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