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37:34
信息简介: 为纳税人代开的货运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货运专用发票,第五联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