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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国税函[2007]13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建加油站普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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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6:11 |
| 信息简介: | 鉴于目前我省国标类税控收款机尚未推广到位,各地新建的加油站无法使用“山西省加油站成品油销售发票”,其经营销售又急需使用普通发票。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国标类税控收款机推广到位之前,新建的加油站可暂使用由各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千元版商业销售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