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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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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6:04
信息简介: 凡在大同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列入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的耕地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菜地、园地、鱼塘以及其他农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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