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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4月份部分地市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税费征管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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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57 |
| 信息简介: | 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述地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2022年4月份税费征管有关事项做出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