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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发[2005]245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自用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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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00 |
| 信息简介: | 海关《专用缴款书》(见附件三)一式六联,各联用途如下:第一联:(收据)国库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交纳人;第二联:(付款凭证)由缴库单位开户银行作付出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国库作收入凭证;第四联:(回执)由国库盖章后退海关财务部门;第五联(报查)关税收款后退回海关,代征税送当地税务机关。第六联(存根)由填发单位存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