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国税发[2003]147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国税发[2003]147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35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