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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发[2003]19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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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23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和检查,核实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支出用途是否合理,有无超过规定比例。对凭证不真实、有效,支出用途不合理和超出规定比例的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