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税务登记。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税收优惠: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加大对重点市场宣传推介力度,及时发布政策和市场信息。加强国别贸易投资法律政策研究,提升商事法律、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服务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1年1月13日),共计138条。
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均在安徽省,但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市的,由提取管理费的总机构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鉴于安徽省邮政企业已经实行市县财务管理一体化管理模式,县(市)邮政企业因改变会计核算办法而变为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不再将其作为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管理,其纳税申报管理上划至省辖市邮政企业。
在2006年12月31前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办理税务登记证费用。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培养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简化企业所得税审批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对部分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取消审批及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意见的《开具税收证明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凭证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并开具《( )税务局税收证明》,交受理的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申请人签收。
《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停止使用后,金银首饰和铂金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从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从事金银首饰和铂金饰品批发、加工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购进或加工金银首饰和铂金饰品时,除应当携带《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影印件外,还应当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用设备销售、开票人员培训以及开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情况。全年四个季度的检查情况,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应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次年的1月底前报送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转制科研机构,仍由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办理企业所得税免税审批事宜。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计统等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个体经营税收收入口径,认真做好个体税收统计和分析工作。计统部门负责提供个体经营税收收入相关数据和资料,征管部门负责对数据和资料进行比对和分析。
为加强取消“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工作的后续监督和管理,省地税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技术免征营业税管理办法》,经全省国际(涉外)地方税收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机(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六类工程机械,车购办可根据纳税人按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直接办理免税手续。
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并及时向审批机关报送工商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材料。审批机关应当监督申请人办理上述登记情况。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电子证的上线使用,有助于解决广大非执业会员长期关心的纸质会员证书领取、使用、保管不便等问题,有助于强化非执业会员的动态管理,有助于推动会员服务工作向更高质量迈进。
为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减少比对不符的发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从2005年5月1日起,对稽核比对结果属于缺联、重号、不符发票的其他扣税凭证,应在比对结果下发的当期暂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经国税机关查实后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蚕豆酱、黄豆酱、甜面酱及其他酱腌菜产品,凡采用罐头包装(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采用包装容器简单包装,未进行排气密封的,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适当提高使用卷筒式发票的企业申请印制衔头发票的标准,即由现在的年用票量50000份(250卷),改为年用票量100000份(500卷),其他衔头发票的申请标准仍为年用票量50000份。对于上述变动,各地国税部门应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它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列入工资科目,也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范围。
采取异地收购且异地销售形式的,须有与实际购销业务相匹配的流动资金和完整的购销凭证(包括供应合同,购货方过磅单、入库单,销货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运费凭证;
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信息,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其他由市级地方税务局公告。
外贸企业2005年5月1日(含,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以后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征税条件的,均应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并申报纳税。
为了满足《发票价格异常清单》比对的需要,机动车辆生产和经销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在发售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主管国税机关代码长度为9位。
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定期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农产品收购的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如等级标准、水分、灰分含量、产出比率、损耗比率、定价依据等。主管国税机关核实后应将其纳入征管资料档案,作为纳税评估的重要依据。
为了方便纳税人及时补办完税证明,由安徽法制报社免费赠阅各市、县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安徽法制报》各一份,并于年终赠送各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安徽法制报》合订本一份作为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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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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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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