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湖南省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行业中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属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范围,均应按省地方税务局统一要求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大力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增加发票抽奖中奖面,提高中奖金额,鼓励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发票抽奖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索票意识。积极开展发票打假,并对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给予重奖。
以保安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开具税务发票,允许扣除代付给用工人员的工资和为用工人员上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为了加强普通发票摇奖活动中的奖金兑付管理,现对《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管理(试行)办法》(湘国税函〔2007〕646号)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请遵照执行。
我局稽查局在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衡阳中心公司纳税年度各税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纳税年度内解除保险合同支付保户退保金(退保费比例不一)时,公司留有大额留存收入(用于支付营销员佣金、办公费及其他支出等)。
凡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税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含150万元),上报省局审批。减免税额在15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局审批;县市区局的审批权限,由市州局确定,报省局备案。省局直属局直接征管的省级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税额在150万元以下的,由省局直属局审批。
各市、州省级税收征收分局集中征收后(长沙市范围内的由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集中征收),根据纳税申报明细表将所征税款划入各收费站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所属县、市金库。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车船税限期申报缴纳通知书》的发放管理工作,从2008年1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对扣缴义务人发放《车船税限期申报缴纳通知书》,原已发放的《车船税限期申报缴纳通知书》应立即收回。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预征率征收入库的,应根据政策规定按账按实清算或核定征收清算的方式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此前未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应按新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见附件1)和“两个减负”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2006-200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做出如下部署,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保险人在向投保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投保人原因发生退保,保险人按国家保监委规定,将退保金返还给投保人,因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人已将每年度的退保金额作为保险合同的内容之一提供给投保人,退保只是险种经营的一种情况,并不会改变险种免税的规定,且退保当期保险公司并未产生收入。
远程抄报税系统充分考虑到了网络应用的数据安全,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企业报税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符合总局金税三期技术路线的J2EE技术要求,支持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各类发票信息的采集;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无缝衔接,导航式操作,界面友好,操作简便。
对湖南省电力公司所属电业局随电费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仍先在当地随电费一并按规定的预征率预征增值税,湖南省电力公司本部在汇总结算、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再将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从汇总的应税销售收入中扣减,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抽检监管,由市州国家税务局根据管理需要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组织,任何技术检测机构不得自行向企业抽样检测。
湘国税函〔2008〕245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5-20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我省税收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省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系统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实现了 通过读卡器及电脑上网 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转发给你们,省内跨市州、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省局将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另行规定,在未规定前,暂按原管理办法预缴。
为切实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水平,更好地发挥土地使用税在组织收入和土地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21号),结合我省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现状,制定本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10月9日前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并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实际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以及企业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在2007年10月9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在2007年度结束后尚未抵免完的投资额,可按其剩余抵免期限继续抵免到期为止。
为制止和纠正此类违反国家税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切实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轮式农用机动车辆车辆购置税征管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遗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持相关证明资料向车辆销售方申请补开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应督促经销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开管理,从源头上控管好税基。
对内资企业和个人,2007年度应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仍适用原标准,不再进行结算补缴,2008年起再按新办法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再进行补征,已征部分抵缴2008年度应纳税额。
你市道县信用合作联社将已建成主体框架(仅内部未装修)的闲置大楼1栋(原值420万元)及其土地使用权租赁给琅东大酒店使用,琅东大酒店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后对该大楼进行改造和内部装修,投入改造和装修费用为2100万元,目前新建和增值部分的产权手续均未办理。
从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万元裁剪版《湖南省货物销售发票》的发售,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只能领购使用税控收款机发票(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领购1本百元版裁剪发票做应急使用;其他纳税人可以领购1本千元版裁剪发票做应急使用)。
各地应当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加强对无证户的管理。
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大税控收款机推广力度,逐步取消手写发票。到2008年底,全省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争取达到8万户(各市州的推广目标见附件),除以下情况外,应基本取消手写发票,全面推广税控发票。
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向有关市州局的纳税申报实行邮寄申报方式,鉴于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站收取的通行费收入划入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有一个过程,因此于次月10日前进行预申报,年终进行结算。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是经依法登记,准予公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标识。制定机关印发规范性文件,要在首页版心右上角第1行标注登记号;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要在文号的下一行以与文号相同的字体、字号标注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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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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