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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8]77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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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1:22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遗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持相关证明资料向车辆销售方申请补开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应督促经销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开管理,从源头上控管好税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