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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函[2008]220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样检测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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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1:28 |
| 信息简介: | 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抽检监管,由市州国家税务局根据管理需要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组织,任何技术检测机构不得自行向企业抽样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