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业税条例及其细则对境内外营业税应税行为划分判定的原则,由原先的“劳务发生地”调整为“属人和收入来源地相结合”,即把“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修改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对省内跨市(不含大连)汇总纳税企业,各市应按《关于省内跨市总分支机构纳税人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9]32号)有关规定,进行总分机构类型纳税人认定。各市应将总分机构类型纳税人汇算情况,列入到汇算检查的重点。
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开封市发改、税务、住房、资源规划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建立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对接机制和标准规范,建立全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平台。
鼓励各地在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框架内积极设立并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通过应急周转资金、应急转贷、过桥资金、助保贷等方式,着力缓解市场主体资金流动性压力,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确保新增融资流向绿色食品制造业中的中小微企业。
管理人为财产调查的需要,进一步调查破产企业股东、关联企业等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登记情况的,应持人民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查询,上述部门应予办理。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专业交流,共同研讨虚假破产罪,妨碍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罪等罪的证据采信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资金测算、申报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将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及省局《关于调整“办税通”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辽地税办发[2009]26号),做好未完工产品销售预征所得税和毛利率(预缴应税所得率)调整工作。
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放管服”改革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扎实推进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应认真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重点审核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零申报、享受减免税、总分机构、合并纳税等类型的纳税人。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干线公路服务区和县域延伸,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县域全覆盖。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为了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提高申报效率,省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增加了关联业务申报模块,于2009年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各地要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及时组织纳税人熟悉关联业务网上申报相关要求,抓紧时间完成2008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工作。
现将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普通税务发票价格的批复》(辽价函[2009]38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申请印制的发票价格统一执行《批复》确定的价格。
按照《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统筹现有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钢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税收分享政策,钢铁转移产能在转入地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统计口径等可与转出地在公平自愿基础上协商分享,促进跨区域产能置换整合、联合重组。
2023年12月31日前,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成果转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管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现将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办法》第六条对不同销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实现规定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
支持拓展中欧班列(中豫号)至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地区的线路和集疏网络,推动中欧班列扩能提质和运贸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郑州国际陆港航空港片区,争取全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
为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联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河南税务” APP,实现增量房契税“掌上办”。
在沈阳注册的从事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在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注册的在劳务发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具发票时一并征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开具发票时,一并征收税款。
郑州市重点推进“郑冷链”、税费“精诚共治”示范应用,持续增加电子证照上链数量,推动政务服务“减证便民”,并积极探索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新型智慧城市相结合的模式。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9]1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中第四条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辽地税函[2009]7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项目管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的规定,盘锦市双台子区居民赵立军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购买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三道街市场的四间精品屋(商业网点),你局双台区分局对其征收契税,并发放契证,属依法行政行为。
市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复审主管国税机关上报的申报表,并在每月10日前,将需要核定计税价格的白酒品牌填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见附表3),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局。
参保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在国(境)外且受伤害职工未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单位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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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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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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