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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函[2009]89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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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5:30 |
| 信息简介: |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9]1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中第四条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