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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9]5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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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5:32 |
| 信息简介: | 除《办法》第六条对不同销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实现规定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