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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传[2006]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二级市场营业税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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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34 |
| 信息简介: |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