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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发[2006]87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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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35 |
| 信息简介: | 承包租赁经营的,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承包租赁期;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期;其他临时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