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
安徽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组织开展了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名单认定工作,经审核、公示,我省25家纳税人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已故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其父母、子女、配偶可申请承诺办理,无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二是新增资金转账渠道。已故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取转至其本人社保卡等一类银行卡。
本办法所称工伤预防项目是指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本办法适用于由工伤预防费列支的工伤预防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主体申请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
落实进口货物内河运费扣减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中欧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进口转关企业提供便利化享惠依据。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方式,办理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认定。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申请。
境外旅客在离境时经海关验核通过、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的17日(含)内于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口岸或黄山屯溪国际机场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离境退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亳州市2013-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单位面积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平台企业、平台合作企业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等权益保障,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各市商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财政、文旅、海关、税务、民航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扩商店、增商品、优服务等重点工作。
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实现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稳步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扩面至全省。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员取得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从2025年1月1日起,为2024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
整体迁移至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纳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目录管理,迁入地相关部门需按有关规定为迁入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企业应按照我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重新认定。
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企业“无还本续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保障企业在不需要还清本金的情况下获得新的贷款。
按件计收的收费标准为: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岗就业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切实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和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政策,充分运用好“降、缓、返、补、扩”一揽子政策,全力助企纾困,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阶段性实施缓缴政策。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推出六大举措:企业可获最高5000万元专项贷款、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招用高校毕业生等每人补贴1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最高2000元;困难毕业生“一对一”推荐岗位;失业人员享多重保障。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最低认定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账户余额不足3万的按3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市场开拓、人才培训、技术创新、贷款贴息等方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扩大生产,实现稳产达产,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发展。
自2025年9月8日起,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对设备使用周期长、老旧设备相对较多的行业,加快老旧、低效设备更新改造。对生产设备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22〕2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形成稳增长强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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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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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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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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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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