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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人社[2026]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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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6:36 |
| 信息简介: |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省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从0.3%、0.6%、0.9%、1.1%、1.4%、1.7%、2.0%、2.3%分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