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浮动费率计算周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从2028年10月1日开始,每24个月为一个计算周期。首个浮动费率执行周期开始时间为2029年1月1日,从2029年1月1日开始,每24个月为一个执行周期。
缴费人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行至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市辖区至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阜蒙县、彰武县至两县税务局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
实施就业政策服务落实专项行动。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等补贴支持。强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用工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用工缺口。
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辽宁省银行业协会等15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省2023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并予以公布。
为加快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按照(辽财经规〔2020〕5号)和(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要求,我厅将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首台(套)产品列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参保信息及缴费标准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请关注鞍山税务、鞍山医保等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获取相关资讯。
鉴于上位法已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市局文件无需重复其规定,因此《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需废止。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自然人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版或辽宁移动办税APP申请在线办理代开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经实名认证、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税费缴纳等环节完成代开发票业务。
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市和区、县(市)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2023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844元(月计发基数为6987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7692元(月计发基数为8141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4280元(月计发基数为8690元)。
钓具渔船每年每千瓦由16元降为8元;刺网、围网、耙刺渔船每年每千瓦由32元降为16元;拖网、张网、地拉网渔船每年每千瓦由65元降为48元,降幅分别为50%和26%。陷阱、笼壶、敷网、抄网、掩罩等其他作业类型渔船按每年每千瓦按12元执行。
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案例,广泛宣传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过程中的新进展新成效,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次修订的《裁量基准》施行前发生的税务部门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按照原规定处理,但按照修订后的《裁量基准》处理更有利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按新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促进经营主体注册、注销便利化,落实好普通注销制度、歇业备案有关制度。推行经营主体开办“掌上办”,提供设立、变更、注销等全流程手机端办理服务。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简易程序便捷退出市场。
第一次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支付宝(微信)即时给付,奖金直接发放到中奖人的支付宝(微信)账户中,一个支付宝账号或微信账号每日有5次参与摇奖资格,次日可继续参与摇奖。
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纳税人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开具缴税凭证,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并将税款划汇入境内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境内指定银行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人缴税信息,将税款缴纳国库。
成立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商务局。领导小组要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及时研究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推进财政与审计、统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实现财会监督数据共享、深度利用,构建财会领域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
自2022年1月1日后系统不再支持签订多个险种的多个扣款协议,若缴费人新签某险种扣款协议或进行扣款协议变更业务,其原有的所有扣款协议将被置为无效。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22号)相关政策补缴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10日。
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辽宁省红十字会等59家单位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被认定为2024-2026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等20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省2023年第三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并予以公布。
自我市开展发票摇奖活动以来,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为进一步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有力促进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优化升级发票摇奖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请于2024年3月9日前报省政府批准。
最新内容
-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 6桂财税[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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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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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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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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