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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的公告》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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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1:00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