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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的公告》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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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1:27 |
| 信息简介: | 鉴于上位法已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市局文件无需重复其规定,因此《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需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