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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人社[2023]20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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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1:32 |
| 信息简介: | 首个浮动费率计算周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从2028年10月1日开始,每24个月为一个计算周期。首个浮动费率执行周期开始时间为2029年1月1日,从2029年1月1日开始,每24个月为一个执行周期。 |